“老赖”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但有一个尾号为“”的手机靓号,11月4日,紫阳县法院将该号码在淘宝网通过司法拍卖拍出12万元,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紫阳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同时还通过全国执行系统网络查控系统对覃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支付宝、财付通等财产进行了查证,均未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停滞状态。
“法官在梳理覃某的信息时,发现其所使用的手机尾号为,属于人们常说的靓号,如果查证号码属于覃某的话,可以通过拍卖程序实现申请人的部分债权。”11月7日,紫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高显超说,在查实该号码登记在覃某名下后,法官立即向运营商河南省许昌市联通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查封该手机号,查封期间禁止其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手机号码被“锁定”后,执行法官决定启动该手机号码的拍卖程序。紫阳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对此号码拍卖起拍价议价,双方议价结果为:覃某名下的“”手机号码使用权保留价人民币12万元。11月4日,该号码以12万元起拍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成功拍出。
“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个人手机号、网游账号及装备等虚拟财产都可以纳入个人财产的范畴,均属可供执行财产。”高显超表示,这次拍卖是紫阳县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虚拟财产(手机号码)使用权进行拍卖抵债,对于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