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最低工资新标准5月1日起执行

记者1月24日获悉: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地区类别进行调整,从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元;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元;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

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其中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的县(区)有3个: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县(区)有8个: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汉中市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商洛市商州区;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县(区)有1个:西安市蓝田县;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的县(区)有20个:宝鸡市麟游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安康市平利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汉阴县、镇坪县、宁陕县、岚皋县,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

来 源:陕西日报

记 者:李羽佳

通讯员:潘璐璐

铜川市妇女联合会官方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4140.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