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穿男装逛戏院,遭遇家暴后毅然出国,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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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上午,杭州鸡笼山的平静被打破,山间小路上出现了几个行踪神秘之人,寻寻觅觅,东张西望。

原来他们是受邓颖超以及相关领导指示,是来鸡笼山寻找“鉴湖女侠”秋瑾的遗骸的,以便重新安葬。

很快,他们便找到了秋瑾的骨殖坛,有人拿出一块随身携带的白布,找到一片空地铺开,开始将这堆遗骨拼接。等到拼接到胫骨之时,发现了在胫骨上的刀痕,至此,他们可以基本确定,这就是秋瑾的遗骸……

那么,秋瑾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她的遗骸会被一而再,再而三地迁移呢?

杨角风谈晚清民国人物第期:秋瑾:抛夫弃子去留洋,被丈夫批伤风败俗,遗骨十迁终未与夫合葬!

一、

在过去,对于一个已经生了一双儿女的女子来讲,其宿命就是待在家中相夫教子,做一个贤妻良母。

但有一个女子偏偏就不走寻常路,她脱掉女装换上男装,不顾家人反对,抛夫弃子,毅然远赴日本,混起了社会。

在当时的环境下,一个女子,又是远赴东洋,要想在男人堆里混出来,确实是困难重重。但是她却做到了,不仅结识了孙中山,还成功地加入了“洪门”,且做到了军师级别的“白纸扇”职务,她就是秋瑾。

在网上流传的段子中,秋瑾甚至在一次集会中,面对鲁迅“刺杀”任务的退缩,大骂他“投降满虏,卖友求荣”。并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大呼一声“贼人吃我一刀”,宣判了鲁迅的“死刑”。

当然,这确实就是一个段子,我们之前的文章中也专门将这件事拎出来详细阐述过一番。

在秋瑾留下的照片中,有一张给人的印象深刻,她身穿和服,手握短剑,英姿飒爽。她不同于“校园皇后”陆小曼和“民国女神”林徽因的小家碧玉,也不同于“女权作家”张爱玲和“旅行达人”三毛的特立独行。

秋瑾给人的感觉有一种孤独感,有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敢于革命的豪情。

当然,相对于她一直想颠覆的腐朽清政府,她更享有盛名的,当属于她的男女主张,甚至她才是女权运动的鼻祖人物!

二、

谈到女权,就不得不讲一下秋瑾成长的环境,以及她的婚姻。

秋瑾的祖籍也是浙江绍兴,跟前面几篇文章讲到的鲁迅和朱自清同属一个地方,其母亲是浙江萧山人。她的父亲之前在福建,所以秋瑾出生于福建云霄县城紫阳书院,后来又跟随父亲到湖南。

秋瑾也算是官宦之家,讲究儒家文化,所以小时候的秋瑾跟其他官宦人家的女儿成长环境没什么不同。相对来说,曾任湘潭知州的父亲秋寿南,还是给了女儿很多自由的。

比如别的女孩子都在学习绣花做女红,以求嫁个好人家的时候,秋瑾却可以读书习武。她是骑马击剑、舞刀弄枪,样样精通,甚至一度把“花木兰”、“秦良玉”视为偶像。

虽然父亲给了她读书习武的自由,但在其他事情上面,就没有那么多商量余地了,比如缠足!

在过去,一般女孩子长到五岁左右,就要开始缠足了,对于秋瑾来讲,也是一样。但是,缠足,大家都懂得,简直是惨无人道,没有小孩子愿意忍受这种痛苦的,换别的小孩子挨几顿打,也就从了。

秋瑾表面上是一番挣扎之后顺从了,其实内心已经给她造成了冲击,也对其以后的男女主张启了蒙。

当时她就问母亲:

“为什么哥哥和爹爹不用缠?”

而母亲感觉这个问题很莫名其妙,其回答也很简单:

“因为他们是男的!”

三、

在婚姻大事上,同时由不得秋瑾自己做主,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正所谓“女大三抱金砖”,在秋瑾21岁的时候,在父亲做主下,秋瑾嫁给了小自己几岁的,湘潭富商“义源当铺”掌柜王黻臣的儿子王廷钧。

虽说那时候讲究三从四德,讲究男尊女卑,但实际上,秋瑾是王家求来的媳妇。双方父辈乃世交,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官总是要大商至少一级的。再加上秋瑾这种争强好胜的性格,所以两口子的状况很像现在的婚姻,俩人一起游玩,一起交朋友,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

在这段婆家生活过程中,秋瑾为王家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举奠定了在婆家的地位。这样让她有时间出门交朋友,比如湖湘女杰唐群英、葛健豪两人,她们就经常在一起谈心,情同姐妹。

可以说,秋瑾思想上的解放,这里是一个开始,要知道唐群英就是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葛健豪曾经以50岁高龄,还带着一对儿女去法国留学呢,这两位好友深深影响到了秋瑾。

在过去,为商总是没啥安全感,虽然王家也是当地首富,但王廷钧从没放弃科举考试。只是四年过去,王廷钧屡试不第,无奈之下在秋瑾的劝说下,花钱捐了个户部主事的京官。

就这样,年,在结婚四年后,秋瑾带着儿子跟随着丈夫赴京做官。

四、

当时的京城其实挺乱的,经历过甲午中日战争后,又经历了戊戌变法,京城各种思想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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