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沈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的情况通告全县广大居民:

年1月11日凌晨,接石家庄市裕华区函协查,与河南安阳确诊病例(1月9日核酸阳性后确诊)同乘(年12月28日)人员沈某某,曾于1月2日到我县活动,现将沈某某在我县行程轨迹进行通告:

沈某某1月2日自驾车来高阳,10时左右到大世界购物中心停车,之后进入商场,临近12时出商场到附近过桥米线(老青餐饮店)就餐,约40分钟吃完离店,再次进入商场,约15时出商场,到停车场开车离开高阳。

县防领办特别提醒广大居民:与其同时段、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当前临近春节,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持续存在,要保持防控意识不松懈,防控措施要落实,疫苗接种要尽早。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1月11日

来源: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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