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刑拘,本着“花钱不让人受罪”的想法,榆林的谢女士想托关系,将丈夫“捞”出来。其先后向中间人支付了万元,没想到钱花了,人却没出来。
年8月31日,谢女士向神木市公安局报警称,丈夫何某的朋友王某找到她,说自己有关系可以给何某办理取保候审。谢女士先后向其支付了万元,让王某帮忙。
年3月,何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榆林市府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可直到年7月22日,丈夫被府谷县人民法院判刑,她才意识到这事办不成。
谢女士见事没办成,多次找王某索要支付的万办事费,均被王某拒绝。直至王某失联,谢女士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经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王某已经逃到安康市紫阳县的老家。年2月15日元宵佳节,民警驱车远赴紫阳抓捕王某,于2月16日成功将其抓获。(年2月24日通报)
谢女士真是异想天开,什么事都想托“关系”。如今是法治社会,犯了事就要承担后果,早过了用钱就能摆平一切的年代。
古人云“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做推磨鬼!”那是在封建社会,刑侦手段不发达,很多案子没法取证,所以就有活动空间。而且当时的社会性质,也决定了很多事都可以靠钱来解决。
若想自己不受苦,就应该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一切以法律为依据,不做触犯法律,违反制度的事,才能安安稳稳地享受生活。
人生短短几十年,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上学毕业,再减二十年,真正自立的生活只有四五十年。每一分每一秒,都值得我们珍惜。
遵纪守法不光是经营之道,更是做人之道。千万不能找偏门、走捷径,那样迟早会断送幸福。
很多人都有侥幸心理,要么觉得我犯的事不大,应该没人会追查;要么觉得我就偶尔一两次,应该不会有问题;要么是从众心理,听说有人那么办了没事。
实际上,法律是公平的,不论哪种情况,一旦被查都是要负责任的。有些人或许一时半会儿没事,但一时不代表一世。
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法庭上哭得泪眼婆娑,悔恨不已。因为他们投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势,并没有考虑后果,等到审判之时,为时已晚。
流泪是害怕、后悔、痛苦的表现,即便如此也不能改变什么。
总结来说,想要创造效益,获得丰收,必须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为自己获得良好的口碑而努力,为自己获得源源不断的回头客而奋斗。
平日不要有侥幸心理,合理合法经营才是根本。不要总想着投机倒把,被别有用心之人伺机而入。
如果非要铤而走险,出了事就要承担后果,更不要想着用钱摆平,因为你用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摆平。凡是告诉你能用钱摆平的人,都是想趁机再割你一刀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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