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安康地区成为农民战争的渊薮。农业生产遭到了很大的破坏,人口锐减,土地荒废,直到清康煕初年,安康一些县还是“官虽设而无户可治,地虽荒而无力可耕。”康熙十九年平定吴三桂之乱,收复兴安,安康这才结束历时40多年的动乱。清廷入主中原,为了巩固政权,随着战争的结束而采取了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其中招集流民,实行定垦便是办法之一,各地流民大量拥入安康各县拓荒垦殖。《陕西资政录》说:“兴安在昔,地广人稀。近年楚蜀游民踵至,栖谷依岩,侨寓开荒,户口渐增数倍。”到了乾隆三十七八年以后,“河南、江西、安徽等处贫民,亦多携带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是以近年户口骤增到数千余处”(毕沅《兴安升府奏疏》)。由于生齿日繁,官府为了稳定社会人心,解决吃饭问题,一方面鼓励拓荒开田,准为永业;一方面蠲租兔税,减轻人民斌役。特别是清廷自康煕朝始,令地方相机修塘治水,“给予地方以兴修水利的机动力”,“并把恢复生产作为对官吏政绩的考核和升迁的标准”(唐启宇《中国农史》)。这一切措施固然是清政府为了缓和阶段矛盾和民族矛盾,但却投合人民的利益。人民经过长期战乱和自然灾害的困扰,为了休养生息,自然把精力放在土地上,于是兴修水利就成为恢复生产,保证农田收益的第一件大事。
当时安康县、旬阳县、平利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先后兴修果30多条,灌溉面积达数万面,极大地提高了粮食产量。
乾隆十三年春,刘士夫莅任兴安知州,入境道经恒口,见“河西岸回有万工,渠口敗废久远,询之父老,无从道其原委。其东岸则千工、永丰二堰,迤逦南流,灌田万亩。而西岸独为斥囟。咸叹故渎之已湮,惜地利之未尽”(刘上夫《万工堰碑记》)。于是上任后,“援照预借公费,捐廉扣补之例,申请大宪预借公费银二百金。其不足者,以交代之余谷二百石敷焉。”于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动工,至十五年三月而其功乃成,使“败废久远”之渠,又重新发挥作用,受水之田,达到余亩。康、乾降期间,安康各县在地方守宰积极推动下,于河流川道地区兴举的水利建设给农业带来的好处,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甚至僻处山区的居民,因为居处万山,“陡崖绝少平地,便自行开山田,各就地势,引山泉细流以资灌溉”(光绪《紫阳县志》。
在这种形势下,不少地方率由民间集资自行修筑陂塘堰,道至嘉庆、道光年年后,各县凡平行之处可资引水灌溉之地,皆已受水,逐渐形成以主干渠堰为中心的水利网络。其次,安康地区的水利灌溉事业,除了官府和民间集资修筑渠堰外,一些以投资土地经营的地主,在水利受益的刺激下,也积极修筑渠堰。
如原安康市石转乡的一个周姓地主,“引龙岩沟水,凿“龙来堰””。该城因修筑于乾隆年间,又名“乾隆堰”;平利的太平堰(引太平河水,灌田60亩);紫阳的权河堰(引权河水,灌田30余亩)。在宁陕县龙王乡,有田合兴氏,于嘉庆二十二年(年),途步踏勘了本乡龙洞湾一带地形,出私财扩修龙洞,然后凿岩成堰,名曰“龙洞堰”,循着沿崖凿出的石渠蜿蜒而下,浇灌龙洞湾上下方圆十几里田地。鬼斧神工,蔚为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