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社会各界:
为确保我区中秋、国庆、重阳节期间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江门市新会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9月20日
第三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
系列活动网络投票
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明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侨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活动已进入网络投票阶段,投票时间为9月1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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