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年8月3日晚上接通报,我区邓某某、陈某某和游客马某某是澳门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对3人及相关密切人员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了公众安全,根据上级防控文件指引和专家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8月3日晚上到8月4日凌晨,对会城街道骏景湾小区湖光水岸9座和侨兴南路6号全体住户、龙泉酒店全体工作人员及在住旅客开展“三天两检”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邓某某生活和外出活动轨迹
7月24日,邓某某乘坐西安至珠海CZ航班抵达珠海机场,由其父亲接回家中。
7月25日,在家。
7月26日,早上在家,下午5点至7点跟同学在枢纽新城体育公园打篮球,后到北园碧泉阁吃晚饭。
7月27日,早上在家,11时到万达广场,15时回家后没有外出。
7月28日,早上在家,11时到新会一中对面布维记,后到中心路全式餐厅吃饭,下午到教育局对面梳芙喝茶。
7月29日,在家。
7月30日,白天在家,19时至21时在骏景湾小区球场打球。
7月31日,在家。
8月1日,中午乘坐公交车从信合大厦到双水田心牛场餐厅吃饭。
8月2日,白天在家,19时至21时骏景湾小区球场打球。
8月3日,13时到区体育馆打球,16时到广汇篮球中心打球,然后到新会万达广场吃饭。
二、陈某某生活和外出活动轨迹
7月24日,陈某某乘坐西安至珠海CZ航班抵达珠海机场,与邓某某同乘回家。
7月25日,11时至13时与亲友8人到品荟轩聚餐。
7月26日,20时至22时到华翔羽毛球场与同学10人打羽毛球。
7月27日,在家。
7月28日,与同学3人到美吉特广场格莱美KTV唱歌。
7月29日,中午与亲友约20人到金田酒店聚餐,晚上与相同亲友到都会城聚餐。
7月30日,到同学家共3人聚餐。
7月31日和8月1日,均在家。
8月2日,医院五官科就诊。
8月3日,在家。
三、马某某生活和外出活动轨迹
8月2日,与妻子、两个孩子从珠海驾车到新会,11时许入住龙泉酒店。11时30分至12时许,在酒店餐厅吃饭,后回酒店休息。16时40分许,一家四口驾车到山卡拉饭店吃晚饭,后回酒店休息。
8月3日,早上8时30分许,在龙泉酒店餐厅吃早餐。10时许,一家四口到圭峰山爬山(从永镇山门步行上山,乘坐电瓶车下山)。12时许,到富山居饭店午餐,后返回酒店休息。17时许,独自驾车到山卡拉饭店打包晚饭后回到酒店。
四、核酸检测须知
1.请会城街道骏景湾小区湖光水岸9座(潮兴路55号)和侨兴南路6号全体住户、龙泉酒店全体工作人员及在住旅客接到社区通知后,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有序前往指定地点,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时请主动出示粤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2.请品荟轩、华翔羽毛球场、美吉特广场、金田酒店、都会城、医院五官科、布维记、全式餐厅、梳芙知政南店、新会万达广场、广汇篮球中心、北园碧泉阁、山卡拉饭店、富山居饭店、双水田心牛场餐厅全体工作人员,于8月4日上午7时至12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和佩戴口罩,自行前往新会名人广场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3.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前,请上述受检人员留在家(酒店)中,报告阴性后,仍需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和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8月5日(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统一进行第二次集中核酸检测,复核阴性后,方可自行安排工作和生活。
4.已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检测结果。
5.其他市民如与邓某某、陈某某、马某某在上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交集的,请迅速到村或社区报备,并致电新会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按照防疫要求,戴好口罩到指定核酸采样点接受检测,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告知医务人员曾到过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
请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