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5日16时许,金**驾驶闽DJ0***号小型普通客车,从紫阳县高滩镇廖坝村驶往高滩镇红庙村方向,行驶至高绕路8公里处,因所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载人数被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权河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
违法时间:年11月5日
违法车辆:闽DJ0…号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人:金*
违法行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处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