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日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累计例
截至2月21日9时,陕西今日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8例。
陕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例治愈出院,1例死亡),其中输入性病例例,密切接触者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15例。累计确诊病例中,西安市例、宝鸡市13例、咸阳市17例、铜川市8例、渭南市15例、延安市8例、榆林市3例、汉中市26例、安康市26例、商洛市7例、杨凌示范区1例,韩城市1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46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人,累计人,均集中医学观察。新增解除密切接触者人,累计解除密切接触者人。
2月20日下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第十五场),介绍陕西联防联控工作最新情况。
西安市多地被列入中风险地区
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
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2月19日,陕西省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实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
《意见》要求,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高风险地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意见》将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周至县、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宝鸡市渭滨区、扶风县、岐山县,武功县、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富平县,延川县,定边县,汉中市汉台区、洋县、镇巴县,旬阳县、紫阳县、白河县,洛南县等29个县(区)列为中风险地区,其余县(市、区)为低风险地区,我省目前没有高风险地区。各县(市、区)风险等级将实行动态管理。
安康市汉滨区2月20日新增1例确诊病例,按照《意见》的规定,将安康市汉滨区调整为中风险县(区),目前我省中风险地区调整为30个县(区)。我省要求,各县(市、区)要对辖区乡镇疫情风险等级进行判定,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
打出一整套政策“组合拳”
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岗位
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介绍,2月17日,省人社厅会同多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15条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结合近期中省发布实施的其他相关政策,形成了“免、缓、返、补、延、商、扩”等一整套阶段性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岗位。
一是“免”。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二是“缓”。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三是“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四是“补”。对春节期间(年1月24日-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吸纳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支持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中小微企业或创业个人房租、水电费等。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线上求职招聘服务的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校园招聘补贴。
五是“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
六是“商”。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七是“扩”。支持社区(村)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无法返岗劳动力;对受疫情影响失业且缴费满一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至疫情结束。
来源:陕西省卫健委、国家卫健委、西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