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年3月26日消息,东莞市樟木头旭晖织带五金制品厂因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元。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樟木头旭晖织带五金制品厂在调漆房使用非水性油墨,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东莞市樟木头旭晖织带五金制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违规行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31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东莞市樟木头旭晖织带五金制品厂人民币元(2万0元整)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