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即日起,我院正式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本采集(一)采集时段每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周末正常上班)。(二)检测费用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临时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30号)要求,我院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为每次13.5元。标本采集方式为单人单采。(三)登记收医院门诊楼前广场核酸采样室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现场审核后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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