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脱贫攻坚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重要指示,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对市县实地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省级“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实地考核、省级单位驻村帮扶专项考核,收集了平时纪实工作情况,实施了扶贫效果综合测评,同时充分应用国家考核情况,采取平时纪实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大数据平台监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分类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市县党委和政府及省级单位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设区市
(10个)
综合评价好的市
(4个)
汉中市、安康市、延安市、宝鸡市
综合评价较好的市
(4个)
西安市、咸阳市、商洛市、铜川市
综合评价某方面有突出问题的市
(1个)
渭南市
综合评价问题较多的市
(1个)
榆林市
县市区
(96个)
(一)贫困县(52个)
综合评价好的县区
(14个)
平利县、宁陕县、白河县、陇县、柞水县、千阳县、镇安县、城固县、周至县、麟游县、宜川县、永寿县、米脂县、铜川市印台区
综合评价较好的县区
(29个)
太白县、岚皋县、洛南县、紫阳县、汉阴县、丹凤县、延川县、商洛市商州区、洋县、镇巴县、淳化县、镇坪县、长武县、蒲城县、扶风县、佳县、西乡县、勉县、留坝县、山阳县、石泉县、富平县、旬阳县、铜川市耀州区、略阳县、吴堡县、白水县、子洲县、绥德县
综合评价某方面有突出问题的县区
(5个)
汉中市南郑区、旬邑县、合阳县、商南县、宁强县
综合评价问题较多的县区
(4个)
宜君县、澄城县、安康市汉滨区、清涧县
(二)非贫困县(含摘帽县,共44个)
综合评价好的县市区
(13个)
榆林市榆阳区、泾阳县、黄龙县、吴起县、延安市安塞区、宝鸡市金台区、彬州市、汉中市汉台区、府谷县、韩城市、武功县、铜川市王益区、华阴市
综合评价较好的县市区
(26个)
甘泉县、西安市临潼区、子长县、佛坪县、三原县、洛川县、富县、志丹县、礼泉县、榆林市横山区、渭南市华州区、靖边县、宝鸡市陈仓区、西安市长安区、凤翔县、眉县、延安市宝塔区、西安市鄠邑区、凤县、渭南市临渭区、潼关县、乾县、宝鸡市渭滨区、神木市、黄陵县、大荔县
综合评价某方面有突出问题的县市区
(4个)
定边县、兴平市、岐山县、延长县
综合评价问题较多的县
(1个)
蓝田县
省级单位
(76个)
(一)省级“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共11个)
综合评价好的部门
(3个)
省林业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
综合评价较好的部门
(5个)
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综合评价某方面有突出问题的部门
(2个)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
综合评价问题较多的部门
(1个)
省自然资源厅
(二)省级承担脱贫攻坚重要任务其他单位(共65个)
综合评价好的单位
(22个)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国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检察院、省交通运输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委教育工委、省审计厅、省总工会、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省司法厅、省委网信办
综合评价较好的单位
(42个)
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陕西省电力公司、省委政研室、省水利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地方电力集团、省体育局、省妇联、省委编办、省委外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委台办、省科协、省档案馆、省市场监管局、省残联、省民委、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省政府研究室、省人防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省信访局、省供销总社、省委党校、省红十字会、省应急管理厅、省文物局、省委老干部局、省作协、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陕西证监局、省侨联、省文联、省社科联
综合评价某方面有突出问题的单位
(1个)
陕西银保监局(原陕西保监局)
来源:陕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