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安康检察人程国霜不负青春守初心

人物简介

程国霜,女,生于年10月,中共党员,员额检察官,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十四年,她先后在公诉、反贪、民行部门工作,熟悉民事、行政、刑事各类检察工作。程国霜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年12月26日,参加全省首届民事行政检察赛训活动中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年3月19日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学习十八大创造新业绩”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

以身作则,励精图治求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辉煌。这就是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程国霜同志的真实写照。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她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十几年如一日,始终立足本职工作,脚踏实地,严谨求实,勤奋拼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结出了一串串沉甸甸的硕果,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认真工作,全面履职

程国霜同志始终认真抓好案件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扭住办案不放松,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办案节奏不变。近三年,主办各类案件余件、协助办理案件50余件,办理的诉讼监督再审案件均得到法院改判,办理了一批环保资源、国有资产等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的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协助办理何欢等19人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被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在办案中,程国霜同志坚持严把事实和证据关,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以做强民事检察、抓好生效民事裁判的监督、监督审判人员违法为重点,切实提高监督质效和权威;扎实做好行政检察,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政府公信和司法公正;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

程国霜同志先后在公诉、反贪、民行部门工作,熟悉民事、行政、刑事各类检察工作,年10月,程国霜从反贪部门调整至民行部门,她协助科长干好民行工作,使院内的民行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期间获得全省民事行政办案能手称号,协助办理的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一案被评为全国优秀行政检察案例。年5月,她被院党组抽调进专案组,负责审查何欢等19人涉黑涉恶案件,她顾不得年幼的孩子,以办公室为家,与同事一起共审查多本案卷,经过半年时间的奋战,使该案件顺利起诉,被告人得到有罪判决。年1月,程国霜同志被组织部门任命为第二检察部主任,她深感责任重大,面对第二检察部需要履行四大检察中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三个职能,但部门员额不足的情况,为尽快胜任新的岗位,将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她积极探索创新民行检察工作的新思路,一面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办案工作,一面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制度创新,在被任命的几个月时间里,她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深入乡镇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利用大数据信息查找审查民事行政案件,使得办案数同比大幅上升,案件质量得到稳步提升。创新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成为程国霜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为此,她在院领导的指导下,提议与监察委员会建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共同签订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会签文件,与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系机制,为健康有效开展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做法受到了本院和上级业务部门的一致好评。

执法为民,情系百姓

程国霜同志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具体贯彻落实到民行检察工作中去。她所办理的吴某龙与吴某平借贷纠纷一案,经细致审查发现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经人民法院改判,为当事人挽回4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办案中,她注重矛盾化解工作,针对疫情期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产生的行政征用补偿争议案件,她查阅大量行政征用补偿案例,查找多个省份的地方规定,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该起行政争议案件,保障了企业和众多股东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针对一起因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证被拒产生的行政争议纠纷案件,为切实解决涉案群众实际困难,她通过多次前往现场实地走访、调阅相关行政机关卷宗、召开案件听证会等方式厘清了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促成行政机关作出及时依法为涉案群众办理不动产证的承诺,解决了困扰几十余户群众长达数年的“办证难”问题,收获了群众对她工作的认可和赞许。

公正执法、廉洁自律

在廉洁自律方面,程国霜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认真发挥表率作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勇挑重担,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服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始终遵守检察官职业纪律和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廉政意识,真正做到了廉洁从检、廉洁办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平常心对待个人得失,真正做到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通过自己平凡的工作展现了检察干警不平凡的风采。来源: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编辑: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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